英國自視為民主典範,制度卻未與時並進。「贏者全取」選舉方式沿用百年,原意在於簡化程序、避免政局分裂,重在「防弊」,而非「選賢」。可時代變了,社會不再只有兩種聲音,這套制度的局限,如今顯而易見。
「贏者全取」的規則簡單:每區只選一人,得票最多者勝出,其餘選票不具效力。這在兩黨競爭的年代或許合理,到了今日的多黨格局,便顯失真。2024 年大選,工黨得票 33.7%,卻奪下 63% 議席;改革黨得 14.3%,綠黨得 6.7%,兩黨合共超過兩成選票,僅得 9 席。當多數人的選票未能化為代表權,民主的比例便出了問題。
這並非偶然,而是長年結構性偏差。自戰後以來,幾乎沒有一屆政府獲得過半選票。執政者多以三成多選票組政府。唯一的例外,是 2010 年保守黨與自由民主黨聯合執政,兩黨合計 59.1% 選票。然而,即便總票過半,席次仍被扭曲——自由民主黨得票近四分之一,議席僅得一成。這種落差,削弱了制度的說服力。
支持者或說,「贏者全取」能保穩定,免政壇碎裂。此說不無道理,但在多元社會下,穩定不能靠壓抑。少數派若長期被排除於政治之外,民意難免積聚不滿。當選民覺得「投誰都沒用」,投票率便會下降,政治熱情隨之冷卻。長遠而言,這比政局動盪更值得擔心。
事實上,英國內部已有不同選制並行的經驗。蘇格蘭與威爾斯的議會採附加議席制,北愛爾蘭用單一可轉移投票制,地方層面亦然。威爾斯更將於 2026 年全面改為比例代表制。這些例子說明,制度改革並非遙不可及,而是已有現成路徑可循。
比例代表制未必完美,但能讓議席更貼近民意,讓每一票更有價值。它要求政黨協商,也培養共治文化。若英格蘭地方政府與下議院能逐步採納,英國的民主將更完整、更具包容性。
制度不該只是傳統,而應回應現實。舊制度曾帶來穩定,今日卻限制了代表性。英國若要重建民眾對政治的信任,就應勇於調整方向,讓每一票都能發揮作用。畢竟,民主的真正意義,不在誰贏,而在人人都被聽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