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圖表在網上流傳。數字很醒目:香港排第一。於是有人下結論——香港人成為英國物業最大買家。
結論來得太快。
數據來自英國土地註冊處 (HM Land Registry)。它統計的是「以海外公司名義持有」的英格蘭與威爾斯物業。不是個人,不是護照,而是公司註冊地。截至 2025 年,海外公司持有的物業登記冊約 202,568 份,其中香港註冊公司約 27,898 份,佔 13.8%,比例最高。
請看清楚:是香港公司,不是香港人。
近年持 BN(O) 簽證來英的港人,確實買了不少樓。很多家庭因沒有本地信貸紀錄,難以即時取得按揭,於是賣出香港物業,以現金置業。這是事實。但大多數人以個人名義買樓。這類交易,不會出現在「海外公司持有」的統計之中。
換言之,BN(O) 的購房潮,很可能沒有反映在那張榜單上。
那麼,所謂「香港公司」是誰?
有的是老牌港資。早在 1990 年代起,不少香港高資產人士透過香港公司持有倫敦物業,作為資產配置一部分。公司持產,方便處理股權、繼承與合夥安排。這些結構早已存在,與近年的移民無關。
有的是內地資金經香港中轉。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,也是控股架構常見平台。資金來自中國內地,法律上卻是香港公司。統計看見的是註冊地,看不見資金源頭。
還有來自其他國家的投資者。香港公司設立便利,制度成熟,銀行體系國際化。對跨境資本而言,它是一個工具。公司註冊在香港,不等於背後是香港居民。
因此,「香港人成為最大買家」這句話,其實把法律分類當成身份認定。準確說法應是:在海外公司持有的英國物業之中,以香港註冊公司名義持有的數量最多。
這不是咬文嚼字,而是基本事實。
再看經濟面。英國住宅的租金回報普遍高於香港。部分英國城市毛租金回報達 5% 至 7%,香港核心區多年徘徊在 2% 至 3%。對追求現金流的投資者而言,英國物業更像一門生意,而不是單純的資本停泊。收益差距,本身就是資金流動的理由。
BN(O) 是人口流動。香港公司持有,是資本流動。兩者可能重疊,但不應混為一談。
數字沒有說謊,但分類會誤導。當一個城市既是移民來源地,又是資本中介地,表面上自然容易「排第一」。問題不在排名,而在理解。
樓市從來不是口號。它反映制度信心,也反映資本選擇。若連統計口徑都未弄清,就急著下判斷,只會看錯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