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賺取式定居」(earned settlement)主張以稅收貢獻換取永久居留權,聽起來公平:誰多納稅,誰多回報。然而,一旦細看英國的稅制與公共開支結構,這概念既難公平,也難落地。若只採納部分稅項,制度會懲罰那些以其他方式作出貢獻的移民;若要全面計入所有稅收與間接效益,又會複雜至無法執行。最終,不是失之偏頗,就是陷入官僚泥沼。
移民的財政貢獻遠不止薪俸稅及國民保險金。任何在英國生活的人,都要繳付市政稅、燃油稅、車輛稅,以及每一次購物時的增值稅。增值稅由企業代收,但最終負擔者是消費者本身,因此每一次消費都代表實質的稅收貢獻。若制度只計薪金與就業稅項,便忽略了這部分最普遍、最穩定的稅源。理論上,若要公平,就應把增值稅納入考慮;但要可行,卻幾乎不可能。標準稅率雖為 20%,能源與取暖費僅 5%,食物與書籍為零稅率,部分服務更免稅或不在稅網內。若要追溯五年稅負,除非全民從現在起以應用程式紀錄每張收據,否則根本無法準確。若不計,制度不公;若硬算,制度不可行。
另一常被忽略的項目是僱主國民保險金。僱主須為員工薪金額外繳付約 15% 的供款。雖然名義上由公司負擔,但經濟上部分成本會轉嫁至工資與物價。若制度只計入員工繳付部分,忽略這筆隱性供款,便低估了移民對整體稅收的貢獻。
衡量貢獻若只看薪俸收入,還會誤導政策方向。英國的經濟活力來自創新與創業,而非單一薪金階層。許多移民創立公司,初期未必支取高薪,卻繳納公司稅、聘用本地員工、推動投資與就業。若制度只獎勵穩定就業而忽視創業風險與長遠效益,等於懲罰最具活力的一群人。真正的貢獻,應包括創造價值與機會,而非短期稅單上的數字。
間接貢獻亦不容忽略。移民的消費支撐零售、餐飲、交通與能源市場;他們的勞動力填補醫療、建築與物流等行業的人手短缺;其支出與就業活動形成乘數效應,每一筆交易都在社會中產生連鎖收益。這些誘發效益雖無法逐項記錄,卻是地方經濟生氣的根源。若討論貢獻而只看稅務紀錄,所得結論自然失真。
相對地,「成本」一方更難計算。公共服務從不以個人為單位收費:看一次全科醫生、警察或消防出動、使用道路與街燈,皆屬全民共享。教育亦然。國家為兒童提供教育,是對整體社會的長期投資。若把這筆開支算在父母帳上,等於否定公共教育的性質;若算在子女帳上,則荒謬地要求他們成年後「償還」學費。公共服務本就不能以個人帳目核算,否則整個社會契約將失去意義。
若政策硬要逐年對銷貢獻與成本,後果不堪設想。家庭可能因擔心「拖累社會帳」而延遲生育;年輕人進修或創業收入短期下降,被視為「不合資格」;女性因產假或照顧家人暫離職場,也可能被誤判為「低貢獻」。這樣的制度不僅不公,更會破壞人口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。
更現實的問題在於行政負擔。即使現行制度尚能運作,一旦實施賺取式定居,內政部的審核工作勢必在一夜之間倍增。個人稅單、僱主供款、家庭開支與福利紀錄都需交叉核查,行政成本將直線上升,代價最終由納稅人與申請者共同承擔。表面追求公平,實際卻增加浪費與延誤,讓制度陷入更深的繁瑣。
真正公平、可持續的制度,應以簡潔、客觀、可驗證的標準為基礎——合法居住年期、守法紀錄、英語能力與自我維生能力——而非以假精確的稅務算法去判斷誰「值得留下」。公平不在於算盡,而在於一視同仁。
賺取式定居若要公平,就必須納入所有稅項與間接貢獻;若要可行,只能選擇性計算,卻失去公平。兩者不能兼得。理性的政策,應承認社會契約的本質:每個人在不同階段都在貢獻,也在受益。唯有以冷靜與理性取代政治口號,方能建立長治久安的移民制度。